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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部门:
为了表彰我院在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学院将于2010年4月底评选出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,获奖集体及个人将在科研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。望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评选,积极推荐。
一、推荐条件
参照学院拟定的评选办法执行。个人申报,部门推荐。
二、推荐指数
学院将评选出先进集体3个,先进个人10名。先进集体推荐要求: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均以处级建制的部门为单位,每个部门须按要求在全院范围内推荐3个先进集体。先进个人推荐要求:以处级建制的部门为单位,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名额不得超过4个,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不推荐。
三、推荐、上报要求
1、各教学部门须按照评选办法严格审查,确保质量,不得超额推荐。
2、申报材料须以各教学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。
3、申报表中涉及的科研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
4、各教学部门须在4月20前将相关材料(一式一份)上报至学院科研处,逾期不受理。
不明事宜请咨询学院科研处,咨询电话3356。
附件1:
牡丹江医学院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.doc
附件2:
牡丹江医学院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